《浚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1:54 来源:浚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近日,县政府印发《浚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答:在镇(街道)开展优化调整行政处罚权工作,是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的重要体现。通过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从源头上解决执法缺位、多层执法等问题,对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对照省、市文件对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组织编制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承接事项清单。目前,承接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由县政府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问:制定《通知》的依据有哪些?

答: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豫政〔2025〕15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鹤政〔2025〕9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批复》(鹤政文〔2026〕5号)。

问:《通知》在浚县哪些镇(街道)调整下放了行政处罚权?本次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具体包含哪些类别?

答:根据《通知》要求,浚县在善堂镇、王庄镇、屯子镇、白寺镇、卫贤镇、新镇镇、小河镇共7个镇,以及黎阳街道办事处、浚州街道办事处、卫溪街道办事处、伾山街道办事处共4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下放行政处罚权共计33项。本次下放的33项行政处罚权具体分为:交通运输领域13项、水利领域3项、农业农村领域2项、消防救援领域15项。各镇(街道)可以依法实施与上述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问:《通知》有哪些要素保障措施?

答: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导、协调监督。原实施部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协调配合,强化业务指导,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各镇(街道)加强自身执法能力建设,充实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问:《通知》具体实施时间是什么?

答:《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通知》施行之后,全面终止执行《浚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浚县交由乡镇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的通知》(浚政〔2023〕3号)赋予全县7个镇49项行政执法权限,上述行政执法权取消后,由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行使。2026年4月1日前尚未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仍由各镇继续办理并结案。

问:有问题如何咨询?

答:对《通知》有疑问的,可以向浚县司法局咨询,联系电话:0392—6633312。


链接:浚政〔2026〕5号 浚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