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措施》?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结合浚县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控增量、优存量、提质量、促发展。通过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问:制定《若干措施》的依据有哪些?
答:主要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家单位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运行实际及群众诉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问:《若干措施》在促进商品住房消费方面有哪些利好政策?
答:一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双职工最高贷款75万元、单职工65万元;二套房双职工最高70万元、单职工55万元。多子女家庭和高引进人才购买首套房最高额度上浮20%。二是优化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首套最低20%、二套最低30%;商业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统一最低首付15%。三是鼓励以旧换新。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浚县行政区划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鼓励通过收购二手房发放“房票”支持以旧换新。四是消化存量库存。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优先采用“房票”安置或“以购代建”。五是放宽购房落户入学。凭备案后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即可办理落户和子女入学。六是引导促销优惠。持续开展房交会,鼓励房企让利,支持企事业单位团购。
问:《若干措施》在促进商业房消费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一是实行购房落户入学。购买商业、商务、办公、公寓等非住房的家庭,可凭备案后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办理社区集体户口落户及子女就近入学。二是鼓励商业贷款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购买非住房提供按揭贷款支持。
问:《若干措施》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方面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一是利用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优秀企业在项目审批时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服务。二是免征土地增值税。建造普通标准住房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三是优化建设手续办理。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可容缺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并可分期分批办理。四是鼓励融资支持。对纳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交付。五是实行“商改住”。在不改变容积率前提下,允许依法依规调整规划,灵活调整商业配套比例。六是暂停按揭贷款保证金。已收取的在办理期房转现房抵押手续一个月内退还。七是放宽容积率计算。社区服务、养老、托育、幼儿园等配套用房不计入容积率。八是优化停车位建设。鼓励建设地上架空层、停车楼,符合条件的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九是推进地下车位销售。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地下车库(位)贷款业务。
问:《若干措施》在加强项目管理方面有何要求?
答: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应分期分批开发建设,前期(批)开发楼栋主体封顶前不得进行下一期(批)开发建设,严防“快周转、高杠杆”。
问:《若干措施》具体实施时间是什么?
答:《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时予以调整。享受惠企政策的项目,需由税务部门开具企业完税证明。
问:有问题如何咨询?
答:对《若干措施》有疑问的,可以向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联系电话:0392-6876165。
链接:浚政办〔2026〕2号 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浚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