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政办〔2026〕3号 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浚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浚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清单范围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单位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办公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和评估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
三、本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情况等,对制定主体进行核实增减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浚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2026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浚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1. 浚县人民政府
..2. 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浚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浚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3. 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浚县
.数据局、浚县民营经济发展局)
4. 浚县教育体育局
5. 浚县科学技术局
6. 浚县商务局
7. 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8. 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9. 浚县公安局
10. 浚县民政局
11. 浚县司法局
12. 浚县财政局(浚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3. 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浚县自然资源局
15.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浚县城市管理局(浚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17. 浚县交通运输局
18. 浚县水利局
19. 浚县农业农村局
20. 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浚县文物局)
21. 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浚县疾病预防控制局)
22. 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3. 浚县应急管理局
24. 浚县审计局
25. 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6. 浚县统计局
27. 浚县医疗保障局
28. 浚县信访局
29. 浚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30. 浚县新闻出版局
31. 浚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2. 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3. 浚县国家保密局(浚县密码管理局)
34. 浚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35. 浚县残疾人联合会
36. 浚县气象局
37. 浚县烟草专卖局
38. 浚县消防救援大队(浚县消防救援局)
39.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40. 黎阳街道办事处
41. 浚州街道办事处
42. 卫溪街道办事处
43. 伾山街道办事处
44. 善堂镇人民政府
45. 王庄镇人民政府
46. 屯子镇人民政府
47. 白寺镇人民政府
48. 卫贤镇人民政府
49. 新镇镇人民政府
50. 小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