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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3日 09:38来源:鹤壁日报浏览次数:

为做好广大群众复工复产出行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2日0时起,解除我市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如需恢复,另行研究后予以通告。

特此通告。

鹤壁市公安局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