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为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先后赴淇滨区、山城区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经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健全了秸秆、废弃农用薄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为确保农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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