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2021 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认真贯彻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豫统文〔2021〕75 号)要求,全面做好全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人口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作用。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新一轮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起步之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人口普查的延续,将承担起未来一段时期准确把握人口状况、及时了解人口变化趋势特征的重要任务,是推算常住人口总量、城镇化率及其它主要人口指标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依据。
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着力解决调查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夯实调查基础,全力做好保障
(一)做好数据采集设备的调配。要按照 2021 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做好移动终端(PAD)设备的统筹调配、维护更新,确保设备到位,能够正常使用。
(二)做好调查经费保障。调查经费是调查工作开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直接关系调查工作的成败。要做好向政府汇报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工作支持,落实好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两员”工作条件。
(三)做好“两员”选聘、培训和管理。按照国家调查制度规定,原则上每个村级单位配备两名调查员和一名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配备要留有百分之五左右的预备数。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两员”中择优选聘,按标准足额配备好“两员”。“两员”必须经严格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业务培训要保障培训时间和内容,确保“两员”准确掌握调查方案,熟悉询问技巧,提高与调查对象的沟通能力,熟练使用采集程序,遵守统计法规和保密规定,胜任调查任务。要建立“两员”信息库,准确登记“两员”信息,对不称职的“两员”要及时更换,对业务不熟练的要及时跟进培训。
(四)做好调查宣传动员。要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注重对抽中小区的宣传,讲明抽样调查的意义,确保每一调查户知悉此项调查工作,确保如实申报调查资料。
(五)做好部门数据收集。要主动加强部门协助,积极协调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为夯实现场调查登记质量提供可比性的数据。
三、严格执行规定,保障数据质量
(一)认真做好信息核实。要严格对标国家调查方案制度要求,按照样本信息核实规则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实地勘察,做好村级样本信息和住房单元的核实,确保不出现因样本信息核实错误影响调查登记的情况。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协助,对抽中的村级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扫描,并逐房逐户开展核实。核实过程中,调查员要对下发的村级样本和所属建筑物、建筑物内的住房单元进行逐一核实,以人口普查划定的地域界限为基础,明确本次调查的村级边界,判定建筑物的归属,核查建筑物内住房是否有人居住,并对机关区划的名称、代码、城乡属性、建筑物及住房有关情况等进行核定更新。
(二)严格落实调查制度要求。2021 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作了较多修订,在调查内容上,新增了户口迁移、工作通勤、托育服务、健康养老等项目;调查流程与以往年度调查相比也进行了创新设计,以住房核查取代了以往的入户摸底。因此住房地址填写是否规范准确、是否便于调查员找到抽中的住房单元对调查工作至关重要。各县区务必要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要求及各项规定,深入现场具体检查指导,确保基础工作扎实。
(三)切实做好现场登记。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以查准总人口,防止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漏报为重点,组织调查员佩戴统一颁发证件,严格落实现场调查实地走访和入户询问登记的工作要求,深入基层与调查对象积极有效沟通,采取电子化方式采集调查信息,切实做到入户登记、准确填报调查项目,确保源头数据准确,并指导有意愿的调查对象完成自主填报。严禁调查员不入户,不与调查对象联系,而直接照抄行政记录等资料的行为。
(四)扎实做好质量控制。要坚持调查数据质量第一的原则,切实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样本信息核实、业务培训、登记复查等整个调查工作全过程,应用平台监管、行政记录比对、企业大数据、电话抽查、现场督导等多种手段,加大数据检查审核力度,加强对现场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四、依法依规调查 ,严格防范风险
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强令、授意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编造、篡改调查资料。对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纪违法责任。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要加强风险防控,制定预防风险工作方案,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有序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