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整治违规招手拦车、私设泊车收费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5:00 来源:浚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为维护全县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旅游环境,保障广大群众和外地游客的合法权益,针对浚县景区周边、主要交通干道等公共区域沿街商户及群众招手拦车、私占场地收费停车等违规违法行为,县委县政府决定,即日起,在浚县主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招手、拦截等方式强拉过往车辆,诱导或强制车主停车付费;严禁私自占用门前公共区域、市政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划定停车泊位收费;严禁沿街商户借经营之便圈占公共空间,向停车群众违规收取费用。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交通和市场秩序,还极易引发矛盾纠纷,甚至造成不良舆情,损害我县对外形象。

二、依据法律法规,从严从重管控

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正当理由或者合法依据随意拦截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影响其正常行驶的,均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此类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整改、暴力抗法的,将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对打击报复劝阻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构成其他违规行为的,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

广大群众和游客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卫溪街道辖区举报电话:0392-5537409;伾山街道辖区举报电话:0392-5537528)。呼吁全县人民和商户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共同抵制违规拦车及私设场地收费行为,携手维护我县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社会秩序,展示我县规范、透明、便捷、温馨的管理服务形象。

特此通告。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