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410621596265893F/2025-94250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字号: 浚政[2025]3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8日
发文机关: 浚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浚政〔2025〕3号 浚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8日11:14来源: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清理有关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依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县政府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2024年12月25日前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浚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已确诊长期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浚政〔2001〕51号)等7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浚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浚政〔2008〕11号)等1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浚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0件)

          2. 浚县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


2025年2月28日 

下载:浚政〔2025〕3号附件1、2.docx